深圳“最牛工资单”为什么会这么“牛”
从2010年12月至今,“最牛工资单”事件已经曝光1年多了,却迟迟不见相关部门对此事件给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近日,有媒体援引国家审计署报告证实,深圳“最牛工资单”确实是真的。深圳市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简称为深圳租赁中心)这个处级事业单位,自2009年10月1日起实施绩效工资以来,主任层级、科级及普通员工年薪分别为63.53万元、35.87万元和27.27万元。
此次审计署对该中心的审计调查,源于2010年底的“史上最牛工资”的网络事件。2010年12月22日上午11时21分,署名“民不潦生”的网友通过天涯论坛,以贴图形式曝光了深圳租赁中心工资表,并称其“最牛工资单”。网帖称,负责深圳保障性和政策性住房租赁工作的管理中心纯粹是“个人福利单位”,其员工年薪最高达68万元,最低25万元。
但值得关注的是,事件曝光的当晚深圳租赁中心就回应称,中心员工工资今年被纳入财政部门预算,被“晒”的工资表仅是内部讨论草案,早已被中心领导否决,新的工资方案仍在调研中。
一年后的今天,这份早已被深圳租赁中心领导否决了的工资方案,却被审计署查实是真的。这只能说明住宅租管中心当年刻意隐瞒了事实,对公众撒谎了。撒谎不好谁都知道,身为事业单位的深圳租赁中心的各位领导也应该很清楚,但为何还要撒谎,而且当着全国公众的面?并非他们不知道轻重,而是他们太知道轻重了。
“最牛工资单”是真的。人均年薪近30万,最高年薪64万,最低25万,如此令人咋舌的高薪,在这个盼星星盼月亮薪水就是不涨的日子里,足以立刻秒杀神马“白领”“金领”,让全天下所有打工仔只有羡慕嫉妒恨的份儿。
资料显示,2010年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为1100元/月。深圳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09年末全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46723元。事业单位工资水平高出平均工资水平5倍有余,高出最低工资标准近30倍之多。职工之间工资差距如此之大,如何不叫人嫉妒?事业单位职工何德何能,如何轻松获取如此之高的工资福利?在笔者看来,深圳市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最牛工资单”曝光实际上曝出了收入分配失衡的老话题。如果年薪30万得不到有效遏制,普通民众情何以堪?
当然,一个统管着深圳全市政策性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租赁管理事务的处级事业单位,能如此肥得流油,自然有自己来钱的道道儿。不过,这钱如果是凭本事挣来的,拿得再多自个儿偷着乐也无可厚非。但如果是借公共资源肥自己的口袋,也怪不得惊动国家审计署一查到底了。
据媒体披露,深圳租赁中心直属深圳市住房建设局管理,是自筹经费类事业单位,承担着深圳市本级政策性住房及保障性住房的租赁、维修、管理等职责。中心收入来源主要包括:按照不超过2%的固定比例从政府物业租金收入中计提的业务费、维修费以及租赁中心的“自有物业”收入。其中,租赁中心所谓的“自有物业”,是指其前身深圳市住宅开发租赁公司,早些年在市场上以贷款形式投资购买的物业。且这些物业大多分布于东门、华强北等黄金地段的繁华商区,虽然规模不大,但段位较佳,租金回报高。从2008年7月成立至2010年末,租赁中心将443.69万元“自有物业”租金收入截留至工会账上,其中,216.06万元以工会补贴名目发放至个人,其余以文体活动费等名录列支。
由此可以看出,无论是经营性提成,还是“自有物业”收入,其数目均十分可观。若这些收入缺乏必要的监管,大都被分发给员工,该租赁中心出现“天价工资”现象也就不足为怪了。但由于该租赁中心管理着深圳政策性住房及保障房的租赁、维修、管理,业务数额非常巨大,按照2%提成是否过高,是个值得研究的问题。除此之外,类似这样的事业单位,为了避免公共资金被私吞,应该实行收支两条线,将全部收入上缴,再由财政统一划拨支出经费,实现公开透明。
至于租赁中心收益的另一大来源“自有物业”,由于该租赁中心属于政府投资,原始资本来自政府,那么以后产生的收益也应该属于政府,而不是直接分给员工。
近日,有媒体援引国家审计署报告证实,深圳“最牛工资单”确实是真的。深圳市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简称为深圳租赁中心)这个处级事业单位,自2009年10月1日起实施绩效工资以来,主任层级、科级及普通员工年薪分别为63.53万元、35.87万元和27.27万元。
此次审计署对该中心的审计调查,源于2010年底的“史上最牛工资”的网络事件。2010年12月22日上午11时21分,署名“民不潦生”的网友通过天涯论坛,以贴图形式曝光了深圳租赁中心工资表,并称其“最牛工资单”。网帖称,负责深圳保障性和政策性住房租赁工作的管理中心纯粹是“个人福利单位”,其员工年薪最高达68万元,最低25万元。
但值得关注的是,事件曝光的当晚深圳租赁中心就回应称,中心员工工资今年被纳入财政部门预算,被“晒”的工资表仅是内部讨论草案,早已被中心领导否决,新的工资方案仍在调研中。
一年后的今天,这份早已被深圳租赁中心领导否决了的工资方案,却被审计署查实是真的。这只能说明住宅租管中心当年刻意隐瞒了事实,对公众撒谎了。撒谎不好谁都知道,身为事业单位的深圳租赁中心的各位领导也应该很清楚,但为何还要撒谎,而且当着全国公众的面?并非他们不知道轻重,而是他们太知道轻重了。
“最牛工资单”是真的。人均年薪近30万,最高年薪64万,最低25万,如此令人咋舌的高薪,在这个盼星星盼月亮薪水就是不涨的日子里,足以立刻秒杀神马“白领”“金领”,让全天下所有打工仔只有羡慕嫉妒恨的份儿。
资料显示,2010年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为1100元/月。深圳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09年末全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46723元。事业单位工资水平高出平均工资水平5倍有余,高出最低工资标准近30倍之多。职工之间工资差距如此之大,如何不叫人嫉妒?事业单位职工何德何能,如何轻松获取如此之高的工资福利?在笔者看来,深圳市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最牛工资单”曝光实际上曝出了收入分配失衡的老话题。如果年薪30万得不到有效遏制,普通民众情何以堪?
当然,一个统管着深圳全市政策性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租赁管理事务的处级事业单位,能如此肥得流油,自然有自己来钱的道道儿。不过,这钱如果是凭本事挣来的,拿得再多自个儿偷着乐也无可厚非。但如果是借公共资源肥自己的口袋,也怪不得惊动国家审计署一查到底了。
据媒体披露,深圳租赁中心直属深圳市住房建设局管理,是自筹经费类事业单位,承担着深圳市本级政策性住房及保障性住房的租赁、维修、管理等职责。中心收入来源主要包括:按照不超过2%的固定比例从政府物业租金收入中计提的业务费、维修费以及租赁中心的“自有物业”收入。其中,租赁中心所谓的“自有物业”,是指其前身深圳市住宅开发租赁公司,早些年在市场上以贷款形式投资购买的物业。且这些物业大多分布于东门、华强北等黄金地段的繁华商区,虽然规模不大,但段位较佳,租金回报高。从2008年7月成立至2010年末,租赁中心将443.69万元“自有物业”租金收入截留至工会账上,其中,216.06万元以工会补贴名目发放至个人,其余以文体活动费等名录列支。
由此可以看出,无论是经营性提成,还是“自有物业”收入,其数目均十分可观。若这些收入缺乏必要的监管,大都被分发给员工,该租赁中心出现“天价工资”现象也就不足为怪了。但由于该租赁中心管理着深圳政策性住房及保障房的租赁、维修、管理,业务数额非常巨大,按照2%提成是否过高,是个值得研究的问题。除此之外,类似这样的事业单位,为了避免公共资金被私吞,应该实行收支两条线,将全部收入上缴,再由财政统一划拨支出经费,实现公开透明。
至于租赁中心收益的另一大来源“自有物业”,由于该租赁中心属于政府投资,原始资本来自政府,那么以后产生的收益也应该属于政府,而不是直接分给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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