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芳行贿”中国官员 雅芳行贿门无辜的潜规则
昨天外媒报道有审计报告指出,发现雅芳雇员于2005年向中国官员和第三方咨询机构支付了数十万美元的可疑资金,以获取中国直销牌照。(环球网)
新闻媒体拿“雅芳行贿门”进行炒作是最可耻的。在中国的社会环境下,一个大的外企为了生存,入乡随俗的对中国官员行贿,这是常人最能理解的。
客观的说,在中国成长的企业,要么企业领袖就是有权有势的官,要么就是敢于投资用钱生钱的聪明商人。我们牵强的拿一个本来“小清新”而后被“玷污”的外企来批判企业行贿,这是站着说话不腰疼的。
在国外的企业生存环境中,靠得是技术领先和客户资源。而在中国,靠得是垄断与依附。明眼人稍微动脑就能联想中国企业“潜规则”的许多案例。
只是这已经渐渐形成了官商之间的“约定俗成”。雅芳开拓中国市场,品牌效应良好的情况下,就是办不下直销营业照,中国代理方直接提点上司,“龙游小溪被虾戏”也是可以的,入乡就要随俗。
国外的审计署很明显在只是就是说是的指出行贿的数额,并解雇责任人。而中方并没有因此也找出收贿的人。
这就是不同国度之间的行事区别。甚至更多的媒体只是披露雅芳的卑鄙,没有指出事件的解决方案。中国的媒体总是隔靴搔痒,形式的指责“嫖娼”,而不是斩断“卖淫”背后的利益链。
“雅芳行贿”是无辜的“潜规则”。他们就如“东施效颦”不成,反被“胭脂俗粉”痛骂。
而那群“胭脂俗粉”,是最没有原则,最不道德,最昧着良心说话做事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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